第7章
七、此指控完全不可信且荒謬。
我的控告者甚至懷疑我做出這種事,這豈不是純粹的瘋狂嗎?我再次請問,有什麼能促使我信任這個人?我在他的品格中看到了什麼特質,是我可以依賴的?他謀殺了自己的主人;他對朋友不忠;他違背了誓言;他藉著諮詢毒師和巫師[1]而褻瀆了神,這與神的律法相悖。我怎能憑著良心向這樣一個人致意呢?他的瘋狂和殘酷不僅折磨了我,也折磨了周圍整個世界。當然,我非常感謝他的行為,因為當你已故的兄弟用神聖的奉獻充滿我們的教會時,他卻謀殺了他。因為這個惡人並沒有被這些禮物所感動,也沒有敬畏在洗禮中賜給他的神聖恩典:但他像一個被詛咒的、魔鬼般的靈,對他狂怒,直到你蒙福的兄弟死於他手,遭受殉道;而他,從此像該隱一樣成為罪犯,被驅逐到各處,「哀號顫抖[2]」,最終他效法猶大之死,成為自己的劊子手,從而在將來的審判中為自己招致雙倍的懲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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