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
21. 既然這封信是源於一個虛假的故事,並且沒有包含任何命令要我到你(神)那裡去,我便斷定這並非你(神)的虔敬所願。因為你(神)沒有給我一個絕對的命令,而只是回覆我的一封信,要求我獲准整理那些似乎有所欠缺的事物,這對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(儘管沒有人告訴我),我所收到的信件並未表達你(神)的寬仁之意。所有人都知道,我也曾書面聲明,正如蒙塔努斯(Montanus)所知,我並非拒絕前來,只是認為利用我曾寫信給你(神)請求此恩惠的假設是不合宜的,也擔心那些誣告者會以此為藉口,說我給你(神)的虔敬帶來麻煩。然而,我也做了準備,蒙塔努斯(Montanus)也知道,以便你(神)若肯屈尊寫信給我,我便能立即離家,欣然遵從你(神)的命令;因為我並非如此瘋狂,以至於抗拒你(神)的命令。既然你(神)的虔敬實際上並未寫信給我,我又怎能抗拒一個我從未收到的命令呢?或者他們怎能說我拒絕服從,而我從未收到任何命令呢?這不又是敵人憑空捏造,假裝從未發生過的事情嗎?我擔心即使現在,當我為自己辯護時,他們也會指控我正在做我從未獲得你(神)允許的事情。我的行為如此輕易地被他們指控,他們也如此樂於散佈他們的誹謗,儘管聖經說:「不要喜愛誹謗他人,免得你(神)被剪除[1]。」
腳註
[1] 箴言二十章13節,七十士譯本(LXX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