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9 第29節
29. 現在,當這些事情如此呈現在我們面前,並且有如此多的證人為他作證,他為自己辯護的理由也如此充分時,我們應該怎麼做呢?教會的規範要求我們怎麼做呢?除了不譴責他,反而接納他並像對待一位主教一樣對待他,正如我們所做的?此外,除了這一切,他還在這裡待了一年半[30],等待你們和任何願意來的人的到來,他的在場使每個人都感到羞愧,因為如果他對自己的案件沒有信心,他就不會在這裡;他也不是自願來的,而是應我們書面邀請而來,方式正如我們寫給你們的信[31]。但你們仍然抱怨我們違反了規範。現在請考慮:是誰這樣做了?是我們,以如此充分的證據證明他的清白而接納了這個人,還是那些在安提阿,相距三十六個驛站[32]的地方,任命了一個陌生人為主教,並派他帶著軍隊前往亞歷山大港;這件事甚至在亞他那修被流放到高盧時也沒有發生,儘管如果他真的被證明有罪,那時就會發生。但他回來時,當然發現他的教會空著並等待著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