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
§26. 異教的道德敗壞,公認皆源於諸神。
例如,古時婦女常在腓尼基的廟宇中,將她們身體的酬勞獻給那裡的諸神,以為藉著淫亂就能取悅她們的女神,並以此獲得她的恩寵。而男人則否認自己的本性,不再願作男性,卻穿上女裝,以為這樣就能取悅並尊崇他們所謂的眾神之母。然而,他們都與最卑劣的人為伍,彼此競逐最惡劣的行為,正如基督的聖潔執事保羅所說[1]:「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男人也是如此,捨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恥的事。」2. 他們以這種及類似的方式行事,承認並證明他們所謂的諸神的生活也是如此。因為他們從宙斯學到了敗壞青年和姦淫,從阿芙羅狄蒂學到了淫亂,從瑞亞學到了放蕩,從阿瑞斯學到了謀殺,從其他諸神學到了其他類似的行為,這些都是法律所懲罰,並且每個清醒的人都會避開的。那麼,將這些行事之人視為神,而不是因其放蕩的生活方式而將他們視為比野獸更不理性的,這還合適嗎?將他們的崇拜者視為人類,而不是憐憫他們比野獸更不理性,比無生命之物更無靈魂,這還合適嗎?因為如果他們曾考慮過自己靈魂的理智部分,他們就不會一頭栽進這些事,也不會否認真神,即基督的父。
腳註
[1] 羅馬書一章26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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